土地政策退后“一尺” 拿地热情向前“一丈”
2009年5月15日 09:41 来源:南方都市报

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开发商的“兵家必争之地”。在底价出让、流拍的背景之下,近期房地产市场在土地政策方面的松绑可谓大刀阔斧。先是土地闲置两年暂缓收回,接着地价款交纳也可以适当延迟,甚至早就宣布停供的珠江新城,也有住宅用地卷“土”重来。这也刺激了广州的几大地产巨头齐声呼吁政府放地。

购地款:从二年限交到延期交付

旧规时间:2004年3月31日

政策摘要:2004年3月,国土资源部、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,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,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,发展商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,否则政府可收回土地。

新政时间:2009年3月3日

政策摘要:《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第十三条规定,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,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,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并经当地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,可适当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,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。

【前后对比】

2004年“8·31”大限当中对于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规定是“及时”,意思是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交款。今年3月份出台的粤十五条允许去年完成出让的土地在合理的情况下,可以延长交款时间,并给出了两年的具体期限,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大大缓解。

从 目 前 情 况来看,不仅2008年,更早出让的土地也存在出让金欠缴问题。广州市房协负责人就透露,2007年起拍卖的五个“地王”地块大多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,需要政府想办法解决。

黄金楼市认为

政府当然想照章办事,但倘若收回,哪里还拍得出当时的天价?所以不如做个顺水人情,允许地价延期付款。

两年不开发:从无偿收回到暂不收回

旧规时间:2005年4月30日

政策摘要: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制定的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》指出,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,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,严格执行法律规定,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,征收土地闲置费;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,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
新政时间:2009年3月9日

政策摘要: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出台《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特别提出,现代产业项目确已落实且承诺一年内动工建设的,属使用闲置未满两年的土地,土地闲置费减半收取,属使用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,可暂不作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理且土地闲置费减半收取。

【前后对比】

2005年采取的是“一刀切”式的政策,要求对于土地开发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要求,2009年的政策对现代产业项目用地使用做出全新规定,土地闲置两年收回的政策开始松动。

【市场现状】

不仅现代产业用地,在商住用地方面早已悄然松绑。以金沙洲为例,该区域从2006年-2007年10幅地出让,其中只有4幅土地动工销售。

黄金楼市认为

怎样算开发?超千亩和几十亩地块有无区别?政策本身的模糊给执行带来了难度。而实际上拆迁、安置或地铁施工等客观原因也使政策无法“一刀切”,因此松绑只是时间问题。

(编辑:张新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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